兼并收购
来源:青岛并购律师时间:2023-02-22 00:05:11
1、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;
2、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,收购方应尽可能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债务,否则收购后会出现一系列纠纷;
3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异常经营,是否照常进行年检,是否办理零申报手续,是否存在真实经营行为;
4、收购空壳公司,必须要求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,尽量减少收购风险。
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三条
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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